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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华还在你还在
一生中至少要有两次冲动,一次为奋不顾身的爱情,一次为说走就走的旅行。前者已然成为记忆的丰碑,惨烈也罢,不堪回望也罢,至少是值得仰望与敬畏的,为自己的奋不顾身而敬畏,为不可能重复的爱情而敬畏。渐渐忘记一些人事,是一个无需强迫的自然而然的过程。而在此之前,我还以为自己终究不可能释怀了。如此出乎意料,多多少少让我觉得自己也是麻木的一种人。一直是一个极度感性的人,一旦心生的念头越来越强烈,至于再也抹杀不去的境地,就会不顾一切地付诸实现,满足心灵饥饿的胃。总是在最安定的时候渴望动荡,在最动荡的时候寻求安定。这份情愫极端得近乎变态,在我忽略的时候亲近我,在我提及的时候假装死去。没有什么会死去,除了会腐烂的肉体。一个念头不会死去,相反,当一个念头被孵化面世,扼杀又唤醒,扼杀又唤醒,如此循环往复。唤醒源于扼杀,就好像,记忆源于伤痕。一个伤痕往往会令你记住一件事。现实和理想,若想要抛弃其中一种,那必须是理想。我在十几岁的夏天发现自己喜欢上文字,这种微妙喜欢,就好像喜欢一个人,是一种执迷不悔。文字是一种对发现的表达,我觉得我有很多无法言语的发现,比如一只蚂蚁在一个夏天里的无助,一片打着旋转的叶子,一团身手敏捷的风从敞开的窗户钻进来,碎在喧哗的教室里,碎了一地。我必须找到一种方式,来表达我的发现。而文字,是比说更精彩的方式。我喜欢这种文绉得近乎令人摒弃的方式,就像喜欢躲进一个常人不去的洞。后来有段时间,我曾天真地以为文字可以作为一生的事业来经营,因为我从中获得了少数的收入和沾沾自喜,像一罐蜂蜜,甜腻至极。当文字有幸或者不幸地获得除却表达之外的价值,初衷也不再那么纯净。一湖水泊,被人发现后,就会变成人们的贪婪浴场。2012/3/14 3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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